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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史学习十五大

发布日期:2013-05-06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应到正式代表2048人、特邀代表60人(出席开幕式的代表和特邀代表2074人),代表了全党5800多万党员。

此外,不是十五大代表的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不是十五大代表或特邀代表的党内部分老同志,以及其他有关的同志296人列席了这次大会。大会还邀请了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党外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党外副主席,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以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常委中在京党外人士和部分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等140位作为来宾列席大会开幕式和闭幕式。

这次大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是在世纪之交,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保证全党继承邓小平同志遗志,坚定不移地沿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正确路线胜利前进的大会。五年前,党的十四大郑重地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写在了中国共产党的旗帜上,并向全世界庄严宣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五年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认真实施党的十四大作出的各项重要决策,贯彻“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使我们党和国家经受住了新的考验,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各个领域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加速构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大加强。文化、科技、教育事业取得新的成绩。军队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国防更加巩固。外交工作成绩卓著,我国的国际地位日益提高。香港顺利回归,祖国统一大业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正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欣欣向荣,展现出更加光明前景的时刻,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这次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大会的议程是:(1)听取和审查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2)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书面);(3)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4)选举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5)选举新一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李鹏同志主持了大会开幕式。江泽民同志代表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该报告共分10部分:一、世纪之交的回顾和展望;二、过去五年的工作;三、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五、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六、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七、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建设;八、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九、国际形势和对外政策;十、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共产党。

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阐述了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指出作为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在当代中国,只有邓小平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中央建议十五大在党章中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表明中央领导集体和全党把邓小平开创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的决心和信念,也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识和心愿。他强调,这次大会的灵魂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

江泽民在报告中,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作了深刻的阐述。他还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作了论述。他指出,这些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有机统一,不可分割,构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江泽民指出,实现这次大会确定的任务,把我们的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关键在于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进一步把党建设好。他强调,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对腐败,从严治党。

江泽民同志主持了大会闭幕式并讲了话。大会批准了江泽民同志代表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93名,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151名,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5名。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总结了我国改革和建设的新经验,把邓小平理论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治国的基本方略,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确定为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党和十五大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跨世纪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

中共第十五届历次中央全会

中共十五届一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97年9月19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91人,候补中央委员151人。

江泽民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22人)、候补委员(2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7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提名,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书记7人);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主席1人、副主席2人、委员4人);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江泽民任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尉健行任中纪委书记。

中共十五届二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1998年2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92人,中央候补委员149人。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作重要讲话。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经与党内外协商形成的,拟向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名单,决定将上述两个名单分别向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

全会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议国务院将这个方案提交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全会强调,机构改革,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必须坚定不移、积极稳妥地搞好政府机构改革。全会全面分析了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认为总的形势是好的。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全会指出,实现今年的各项任务和十五大制定的跨世纪发展目标,关键在于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水平。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在实践中增长才干,以坚韧不拔、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要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998年10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85人,中央候补委员148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这次会议集中研究农业和农村问题,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高度评价农村改革二十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创造的丰富经验。全会按照十五大确定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和总体部署,从经济、政治、文化三个方面,提出了从现在起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确定了实现这些目标必须坚持的方针。全会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体制,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全会指出,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着力解决制约我国农业长期稳定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会认为,实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必须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欧泽高同志为中央委员会委员;决定增补曹刚川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999年9月19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89人,中央候补委员147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认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完成十五大确定的我国跨世纪发展的宏伟任务,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大力促进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机制转换、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全会高度评价国有企业在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全会确定了从现在起到二○一○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全会强调,完成这一历史任务,首先要尽最大努力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的三年目标。全会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要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全会认为,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和减轻企业社会负担,要同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新机制、加强科学管理结合起来。全会指出,适应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趋势和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必须加快国有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全会强调,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

全会决定增补胡锦涛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郭伯雄、徐才厚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许运鸿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决定,撤销许运鸿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开除其党籍。鉴于许运鸿的有些问题涉嫌触犯刑律,由司法机关对其依法处理。

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00年10月9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83人,中央候补委员14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朱镕基同志就《建议》草案作了说明。

全会高度评价了改革开放20多年特别是“九五”计划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深入分析了世纪之交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面临的国际和国内形势,认为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今后五到十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全会按照十五大对新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展望和部署,提出了“十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发展速度,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为到二○一○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二○○○年翻一番奠定坚实基础;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重大进展,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出实质性步伐,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就业渠道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物质文化生活有较大改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得到加强;科技教育加快发展,国民素质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会议认为,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这是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扩大国内需求,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根本性措施。会议认为,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是发展经济的出发点和归宿。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证。进入新世纪,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是我们必须抓好的三大任务。党的建设,是实现这三大任务的根本保证。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候补委员岳海岩、黄智权、王正福同志为中央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徐鹏航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决定,撤销徐鹏航同志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01年9月24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90人,中央候补委员139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高度评价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全面回顾和系统总结了我们党八十年的光辉历程和基本经验,围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这个基本问题,深刻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进一步阐明了党在新世纪的历史任务和奋斗目标,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对进一步做好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

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确定党的十六大于2002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召开的极为重要的会议,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候补委员汤洪高同志为中央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石兆彬问题的审查报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李嘉廷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决定:撤销石兆彬、李嘉廷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中共十五届七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02年11月3日至5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86人,候补中央委员139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

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全会决定将这两个文件提请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王雪冰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决定,撤销王雪冰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全会总结了十五大以来五年的工作,回顾了一九八九年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全会认为,这十三年来,国际局势风云变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波澜壮阔,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不动摇,从容应对来自各方面的困难和风险,改革开放取得历史性突破,我国的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开创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崭新局面。这十三年取得的巨大成就,必将载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史册。这十三年积累的宝贵经验,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全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分析了新世纪党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和肩负的历史任务,就我国新世纪新阶段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为十六大的召开作了充分的准备。